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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下发300亿,医疗器械市场扩容开始

2021-09-28 901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分步有序下达2021年度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亿元,支持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构筑公卫防疫屏障,搭建便民就医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公共卫生方面,直击公共卫生“主干薄弱”痼疾,推进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建设达标切线。

  围绕新冠疫情防控暴露出的短板弱项,对照疾控机构建设标准,安排中央投资84.44亿元,支持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建设,提升省级、人口大市疾控中心检测和应急处置“一锤定音”能力,筑牢基层公共卫生防控“第一道关口”。

  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方面,安排中央投资85.3亿元,支持2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医院起步建设,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网格化布局,113个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推动特大城市“瘦身健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向群众身边延伸。

  另外,聚焦“重点病种”突破,打造疑难病症诊治省域高地。针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肿瘤、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重点病种,安排中央投资40.15亿元,支持54个特色优势突出、医疗技术水平较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省部级医院,改善基础条件,加强科研创新,提升省域内相关专科综合诊治能力。

  安排中央投资27.71亿元,支持省级妇科、儿科项目以及人口大市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妇科、儿科资源短缺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条件。

  中医药方面,安排中央投资62.4亿元,支持14个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围绕名医、名方开展建设,31所重点中医医院开展传承创新能力建设,2个国家中医疫病救治基地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看上好中医、放心用中药。

  国家下发医疗设备配置任务

  疫情反映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较多的成长空间,后疫情时代,我国医疗卫生体系迎来新的改革契机,医疗器械新的配置风口也顺应而至。

  7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发布《“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提出,目前我国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区域配置不均衡,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高。要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

  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 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 CT、直升机停机坪等。

  在医院建设方面,要求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 100 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

  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 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遴选建设 120 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在基层方面,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

  在财政支持方面,《“十四五”方案》提出,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 5 亿元、3 亿元、3 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 2 个阶段进行安排。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 2 亿元和 5000 万元。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 2 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 5000 万元。

  可以看出,未来五年,城市大三甲牵头之下的医联体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将是医疗器械企业角逐的战场之一,政策倾斜尺度放宽、财政投入力度加大成为常态,大型设备配备、智慧医院、远程医疗、专病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第三方检验中心等都是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重点。